AI 對話紀錄 March 8, 2025
根據 權責發生制 的會計原則,該筆捐款的入賬方式如下:
2024年收到捐款
借:銀行存款 200,000港元
貸:遞延收入(負債) 200,000港元
2025年2月至2026年2月(每月支付薪金時)
借:遞延收入(負債) 16,667港元
貸:捐贈收入 16,667港元
借:薪金費用 16,667港元
貸:銀行存款 16,667港元
若慈善機構採用 現金收付制(非權責發生制),則在2024年收到款項時可直接全額確認為收入。但通常非營利組織更傾向使用權責發生制,尤其是處理限制性捐贈時。
結論:該筆捐款在2024年度應以 負債(遞延收入) 形式入賬,並在實際支付薪金期間逐步轉為收入。
是的,若慈善機構採用 現金收付制(現金基礎) 記賬,對一般捐款人(非專業會計背景人士)確實可能造成 財務報表上的錯覺,甚至引發以下誤解:
| 年度 | 收入(捐款) | 支出(薪金) | 盈餘/赤字 |
|---|---|---|---|
| 2024年 | 200,000 | 0 | +200,000 |
| 2025年 | 0 | 100,000* | -100,000 |
| 2026年 | 0 | 100,000* | -100,000 |
(*假設薪金分兩年支付,實際可能按月支出)
| 項目 | 權責發生制 | 現金收付制 |
|---|---|---|
| 收入確認 | 按義務履行進度分期確認(匹配支出) | 收到現金時全額確認 |
| 支出確認 | 按實際發生時間記錄 | 支付現金時記錄 |
| 盈餘波動 | 較平穩(收入與支出同步反映) | 波動大(收入與支出可能跨年度分離) |
| 透明度 | 清晰區分「受限制資金」與「可支配資金」 | 無法直接反映資金限制,需額外註釋 |
即使採用現金收付制,機構仍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升透明度:
現金收付制確實可能導致 短期盈餘虛高、長期赤字突顯 的扭曲現象,進而誤導捐款人對機構財務健康度的判斷。因此,即使採用現金基礎,慈善機構仍需 透過附加說明和主動溝通,彌補會計方法的不足,確保捐款人充分理解資金用途與財務真實狀況。
(若機構需向公眾籌款,強烈建議採用 權責發生制 並遵循非營利組織會計準則,以提升可信度。)
Copyright © 2023 Curation Web 我的資訊「展」輯. All Rights Reserved | Powered by Bludit | Theme by BlThemes